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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未到, 只能擦身而過










因此沒有什麼相見恨晚



晚就有晚的道理, 為的是讓兩個人做好自己人生的功課



好讓相遇的時候, 每一刻都是不可重來的珍貴


















那天看了一對五十多快六十歲的夫婦檔


兩個人看起來都比實際年齡年輕






一個叫Roosevelt

另一個叫Eleanor




太可愛的名字組合了!




我還跟他們確定他們並沒有改過名字





我不禁忍不住問 "How long have you two been married?"





本來想他們大概會回答30多年之類的








太太只是微笑

轉頭看著先生



老先生中氣實足的說, "10 years!"



我還在頭腦裡想 "蛤?! 才10年而已?"





老先生可能看出我的疑惑


繼續自顧自地回答 "It's been the best 10 years of my life!"



 

 

 

 

 








我想


兩個合得來的人在一起


縱使時間很短



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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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kgre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